- 包含推動生活垃圾減量(如:宣導使用環保餐具(杯),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節約用水、無紙化作業(電子簽核)。
- 減少廢棄物從源頭著手,設計材料選用與供應商協力合作,精簡材料邊材、選用可再利用材料,朝永續設計發展。
- 廢棄物處理,積極尋求廢棄物再利用,減少焚化處理,例如:物理拆解再利用、廢棄物轉製成固體再生燃料(SRF)等。
URT響應政府的推廣,將製程產出之廢棄物,資源有效再利用,委託合格之處理廠將廢棄物再利用處理及轉製成固體再生燃料(SRF),致力於降低廢棄物處理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善盡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另2015年聯合國宣布了「2030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包含消除貧窮、減緩氣候變遷、促進性別平權等17項 SDGs 目標。URT致力於降低廢棄物處理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過程中,亦呼應了「負責任消費及生產」與「氣候行動」2項目標,持續朝著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2025年減量目標: 總量120噸以下
減量措施及方式:
1. 增加可回收比例, 尋找配合供應商
2. 推動供應商包裝及不良品回收
3. 製造部無塵布減量評估
固體再生燃料(SRF)
環保署為推動廢棄物燃料化政策,以解決高熱值廢棄物處理、減少化石原料及燃料開採,推廣將廢棄物轉製「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簡稱 SRF), SRF係由廢棄物內塑料與生質物(如廢紙、木材與其他木質纖維廢棄物)等非有害且具適燃性物質回收轉製,並加以均質化、形成單一性質的燃料;而這些SRF就可以配合專用的燃燒設備使用,不必再燃燒煤、油或天然氣等燃料。而且SRF的燃燒熱值與效率也更高,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也更低、有益環保,讓原本只能廢棄、無法回收的物質,也能有再次利用的機會。


廢玻璃再生利用
玻璃是一種可以完全再生及再利用的材質,主要原料為矽砂,不具毒性、可以回收,經過分色、清洗、粉碎、篩選及重新熔融後可再製成各類產品,台灣玻璃回收率居全球第二,僅次於瑞典,用途如下:
- 將玻璃碎片經過粉碎後拌入瀝青中做為道路鋪面,可提升道路的強度及摩擦係數,此外玻璃砂瀝青鋪面反光效果佳,夜間行駛可警示駕駛人且美觀。
- 將粉碎的玻璃與建築材料混合,製成地磚、磁磚、建築用磚等綠建材。
- 粉碎的玻璃經過粉碎可作為反光板材料及再製成工藝美術品和服装用飾品。
- 將回收的玻璃經過處理後,回爐熔融製造成玻璃容器、玻璃纖維等。

廢棄處經過分類,破碎,純化出可再利用材質,最後再製成再生產品,如下列廢棄物:
- 廢印刷電路板及粉屑經過分解、破碎、分選可產出玻璃纖維及金屬粉末等再利用材質,再經過改質成為再生產品,如玻璃纖維改質成為「混凝土摻料」。

- 廢照明光源經過分解、破碎、純化、分選可利用材料,如純汞、玻璃粉末等。
